当前位置:首页 >

    永善县团结乡:“法治副村长”为基层治理注入“新动能”

作者:团结乡  发布于:2024-07-16  来源:团结乡  浏览:801

    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副村长”的法治素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7月15日,昭通市永善县团结乡组织“法治副村长”开展集中培训学习。

     

     

    培训班上,明确了“法治副村长”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讲解了涉农法律法规、民法典和人民调解工作等相关知识,并以实际案例为标本,就如何开展法治宣传、处理基层矛盾纠纷等工作做了详细讲解。

    培训会上,9名“法治副村长”积极踊跃提问,现场气氛活跃。法治理念贯穿整个培训过程,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副村长”的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水平。

     

     

    据了解,团结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从全乡综治、公安、司法等基层干部中选择具备一定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的9名人员到村任“法治副村长”,他们进村入户与群众交流,了解群众所需,解决群众所盼,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法治副村长”精准履职的“责任清单”,及时回应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让村民有了可以帮助他们用法靠法解决实事的“副村长”。

     

     

    “我们遇事不懂法,太需要你们来讲讲了。”村民在听了“法治课堂”后表示。“法治教育必须要结合农村群众实际,真正对群众有帮助。讲法律条文太枯燥,群众听不懂,但是运用案例说法文,他们更听得进去。”周村长说完,就走去一边接受村民的单独咨询,并告知群众要积极参与网格协商民主议事,坚持“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采取情、法、理相结合的评理方式,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平安团结建设。据悉,今年6月以来,团结乡9名“法治副村长”共开展入村普法教育12场次,惠及群众1000余人次。

    下一步,团结乡将持续加大对“法治副村长”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治带头人”的法治素养,做好全民守法的“带头人”,带领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学法用法,筑牢法治根基,为推进美丽团结高质量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