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绥江公安交警国庆期间违法案例曝光

  发布于:2023-10-07    浏览:637

    国庆假期走亲访友、出门旅游等活动增多,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绥江公安交警加强路面管控,疏堵保通,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效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2023年10月4日,绥江公安交警在南岸大桥路段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13时25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贵F36**6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辆核载5人,实际搭载7人。随后,绥江公安交警对车上的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均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并将超载人员转运。

     

    案例二:2023年10月5日,绥江公安交警在良姜幼儿园路段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14时05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云ADP**16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人数5人,实际搭载6人。随后,绥江公安交警对车上的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均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并将超载人员转运。

    案例三:2023年10月5日,绥江公安交警在南岸大桥路段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11时29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闽AX**21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人数5人,实际搭载6人。随后,绥江公安交警对车上的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均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并将超载人员转运。

    绥江公安交警安全提示:机动车核载人数包括婴儿和儿童,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的婴儿、未成年的儿童,所以,即使超载小孩也算是超员违法行为。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