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为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
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盐津警方持续保持对
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尤其对打架斗殴
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零容忍”
近 日
盐津县公安局庙坝派出所
快查严处2起殴打他人案件
治安拘留4人
案件一
9月2日23时许,庙坝派出所接到段某某报警称:在庙坝镇麻柳村母某某家有人打架,请处理。经查,当日23时许,周某和段某某一起在朋友邹某家喝完酒后,二人应邀又到朋友母某某家吃牛头肉,在母某某家,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引发打架斗殴。经询问,周某、段某某如实陈述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目前,盐津县公安局依法对段某某、周某2名违法行为人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案件二
9月3日,郭某向庙坝派出所报警称:在庙坝聚龙社区农贸市场内,侯某某和刘某某二人因为纠纷的事情,打起来了,请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刘某某和侯某某在农贸市场内因纠纷发生争执,随后双方相互厮打,造成双方脸部、脖子等处受伤。经询问,刘某某、侯某某如实陈述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目前,盐津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侯某某2名违法行为人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当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相互忍让一点,冷静一点,就可以化解怨恨,平息风波,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否则我们会为打架这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