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盐津县公安局柿子派出所
积极作为
主动延伸工作触角
查获2支管制器具“弹弓弩”
为“夏季行动”添战果
近日,柿子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柿子镇中坪村林某家里有“弹弓弩”。接警后,民警立即出动,在林某家中查获弹弓弩2支,钢珠弹500余发。经查:林某通过抖音平台,购买了2支以橡皮筋为动力、发射金属弹珠的“弹弓弩”。经核实,属管制器具,民警依法对查获的弹弓弩、金属弹珠予以收缴,并对林某给予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
市民一般知道持有枪支和管制刀具是非法行为,但是对持有弓弩也违法知道的并不多,而且对弓弩的危害性也不是很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弓弩易操作,杀伤力强,属于管制物品,不允许私自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法经营弓弩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请广大市民不要出于好奇等原因购买弓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