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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绥江县检察院党组这样做!

  发布于:2023-08-04    浏览:36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检察院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8月4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光正主持召开了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会,院党组成员、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始终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正视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指出

    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在担当、关键在行动、重点在监督。要紧紧围绕这三个着力点,形成多点齐抓、同频共振的态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

    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始终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要进一步构建健全完善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压力层层传导。同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并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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