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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无证驾驶被查,企图冒用他人身份蒙混过关

  发布于:2023-08-03    浏览:720

    近日,绥江公安交警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陈某明无证驾驶遇交警检查时冒用其“表弟”身份信息,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被执勤交警识破。

    2023年7月7日10时20分许,绥江公安交警在策磨线2582公里300米(南岸公安智慧检查站)对一辆号牌为川A****H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该驾驶人称自己叫“朱某波”,驾驶证和身份证都放在家里面了,随后倒背如流的说出“朱某波”身份证号码给民警。经民警查询比对后,发现该驾驶人所报身份证号姓名确实为“朱某波”,但照片与驾驶人本人有明显差异,显然不是同一个人!

     

    当执勤交警对其提供的身份证相貌与其不符的质疑时,该驾驶人依然固执撒谎称其就是“朱某波”,并一脸淡定的提到“你可以查我的档案,详细的看一下内容,我在广东清远市那边看守所呆了一年多,变化肯定大”。

    面对民警再三地询问,驾驶人极力否认自己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最终决定将该驾驶人带往派出所作进一步身份核实。

     

    经核实,该驾驶人真实姓名实则为陈某明,且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铁证面前,驾驶人陈某明终于承认最初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朱某波)是自己“表弟”(持有C1类驾驶证),便想冒用其身份信息企图逃避处罚。

    7月28日,绥江公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陈某明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绥江公安交警安全提示:

    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无证驾驶人员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学习培训考试,缺乏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在道路上经常出现横冲直撞、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极容易酿成交通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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