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马平一行赴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调研。
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勇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专题汇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海燕、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祝强、县司法局副局长左明、县检察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图书阅览室等检察办公办案场所,了解该院基本情况、人员配制等信息。
座谈会上,王朝勇向调研组汇报了该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随后,大家围绕促进检察机关与律师行业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切实推进检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主题进行交流研讨,并提出了中肯、宝贵的意见建议。
马平对盐津检察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意见权等各项执业权利,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了方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提出了不足和问题,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
王朝勇表示,盐津检察将以此次检查调研为契机,一如既往的尊重和促进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尽最大努力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检察官与律师共同尊崇法治、规范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