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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法院开展聘用制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作者:付艳艳  发布于:2023-07-12  来源:盐津县人民法院  浏览:862

            为充分发挥书记员、驾驶员、协警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7月12日,盐津法院开展聘用制书记员、驾驶员、协警技能提升培训。

            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作开班动员讲话并提出要求:书记员、驾驶员、协警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加强政治素质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珍惜热爱法院工作,转作风惜岗位,拒绝躺平心理;充分利用法院平台,加强职业规划,努力提升综合素质;知敬畏、守底线,严守“三个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廉政教育

            督察室负责人徐铭进行廉政教育培训,要求树立清廉意识,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守住法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努力学习、踏实工作,不断提高履职新能力。

    政治教育

            政治部主任熊世凯进行政治教育培训,要求树立政治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纪律意识;发扬甘于奉献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用忠诚、勤奋、专业和奉献的精神完成各项工作。

    理论知识

            审管办负责人蔡山结合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目录格式、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等卷宗装订问题进行重点、难点分析。

            立案庭庭长廖春梦对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及集约送达的运用进行了操作演示、流程指导,并针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现场示范教学

            刑庭庭长罗冬毅围绕庭审规范着装、语言、坐姿等庭审礼仪进行示范教学。

            综合办公室干警贺银飞采取示范教学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庭审直播、录播操作的应用进行讲解。

    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周祥宗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要求进一步强化车辆管理,专人专车,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做好自驾车辆的自检自查,杜绝“病车”上路,保持车况良好。

    协警安全技能培训

            法警大队大队长刘华对协警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对规范安检、防暴警用器材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分组模拟人身安全检查,对动作要领、检查程序及语言使用上出现的细小问题进行了逐一更改,进行了对应急处突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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