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川滇五家法院在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隆重举行《金沙江流域(向家坝库区、溪洛渡库区)“金丝带2+3”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
签约仪式
此次签订仪式由屏山县人民法院主办,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云南省绥江县人民法院、云南省水富市人民法院参加签约仪式。
仪式上,五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共同签订了《金沙江流域(向家坝库区、溪洛渡库区)“金丝带2+3”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旨在打破省界和区县壁垒,联合构建起金沙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大格局。
五家法院共同表示:将围绕同一个目标,进一步拓展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在环境资源案件受理、案件管辖、审执协同、审判团队建设、执法联动、法治宣传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协作配合,共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协作营造规则统一、尺度一致、共治一江的法治环境,提升金沙江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能力,实现库区沿岸生态环境的一体化保护,形成金沙江流域(向家坝库区、溪洛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司法保护屏障”。并以此为治理样板,逐江而上,以推动金沙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为最终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