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部分人抱着“挤一挤,没事儿”“多座一个,问题不大!还有就是认为“只是多了一两个小孩,不算超员”。然后就是过分相信车况,以为空间够大,车里多座几个人没什么,不会对安全性有啥影响且高估自己水平,觉得自己驾驶技术过硬,不会出问题。殊不知,汽车超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5月11日10时24分许,余某驾驶浙GQ**9X号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6人(其中2名小孩))行至南佛公路0公里100米处,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绥江公安交警当场查获。
绥江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余某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绥江公安交警交通安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切不可以孩子小为借口超员行驶,务必谨记:儿童也是乘客,超员也属违法。希望广大驾驶人和家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