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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小积分”带动“大平安”

作者:肖巾雅、曾三东  发布于:2023-05-10    浏览:511

     

    绥江县着力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在该县南岸镇创新推行“乡村自治积分制”,着力以“小积分”带动“大平安”,全力推动形成党群联动、人人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共建宜居宜业、平安和美乡村。

    定标准,明确自治方向。由各村(社区)结合本村实际自行制定乡村治理积分标准,群众参与,并互相监督落实,“靶向”破解群众主体缺位、自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不强等问题。在南岸镇互助村,围绕乡风文明、人居环境、政策执行、村组活动4大类项目,细化出台16条评分指标,在“见义勇为”“义务献血”等方面设置加分项,在“不主动参与公益活动”“婚丧嫁娶高额彩礼、铺张浪费”等方面设置扣分项,并明确对违法违纪、阻碍乡村发展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清零,引导规范村民言行。

    月评议,激发自治热情。建立“一月一评”机制,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两委”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负责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由村民小组长或网格员负责村民积分的记录、审核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对村民参与基层自治建设情况进行“一月一评”。评分及排名结果定期在村、组公开栏公示,接受村民群众监督。通过积分排名使村民群众参与乡村自治的努力程度成为可量化的成绩,推动形成越努力越幸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强运用,集聚自治合力。为了让村民的努力获肯定,提高村民群众参与自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对村民参与情况给与奖励激励。在物质方面,建立奖励机制,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从村年度集体经济可分配收益中提取2万元的额度,为积分连续半年排名前三位的村民发放粮油、生活用品等生活物资。在精神方面,将村民积分情况与评选评优挂钩,对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长、口碑好、积分排名前3名的优先纳入“五星文明示范户”“美在家庭”等评选;对带动村民能力强,为乡村自治出谋划策贡献大、成效突出、群众反响好的村民小组长、党员骨干,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

     

    绥江通过积极探索,着力“乡村自治积分制”,让乡村治理既有“分值”更有“价值”,当地村庄环境越来越干净,群众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村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性更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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