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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3次酒驾被查,盐津这个男子与交警成了“老熟人”

  发布于:2023-03-23  来源:盐津警方  浏览:659

           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有人偏偏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竟在一年内先后3次酒驾,并且被同一个交警中队查获。3月22日,盐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普洱交警中队通报了这起酒驾案。

           2023年3月19日,盐津交警大队普洱交警中队联合普洱派出所,在G85银昆高速公路普洱收费站附近路段开展“春季守护行动”,设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当天中午12时35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对方神情十分紧张,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鼻而来。

           随后,民警使用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该驾驶人的酒量含量为14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当民警对驾驶人毛某友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时,发现他竟在一年内3次酒驾。

           2022年8月10日,毛某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普洱中队现场查获。经核查发现,毛某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未按规定落户、未购买强制险,被交警部门依法罚款540元后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2022年8月12日,毛某在第一次醉酒驾驶案件尚未处理完毕,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普洱交警中队现场查获时,仍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未按规定落户、未购买强制险,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如今,不知悔改的毛某友第3次因醉驾被普洱交警中队查获,必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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