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牵动大民生
一件件小案切实关系着群众
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盐津县公安局在工作中
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
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民生案件
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近日,盐津县公安局牛寨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某某报警称:发现喂养在牛寨乡新华村家门前的糖蜂被偷了两桶,价值一千多元,请处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展开调查。民警通过对现场勘查,未找到有价值线索,其家中也未安装监控,案发时间不明。民警通过耐心细致的走访和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锁定豆沙镇的祝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赶往豆沙镇将祝某某抓获并当场人赃俱获,祝某某对其盗窃王某某家糖蜂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深夜将查获的糖蜂安全送到了王某某家中。
目前,祝某某已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一日。
盐津县公安局将结合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零容忍、零懈怠,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守护辖区群众幸福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