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防风险、除隐患、降案件、压事故、保安全、护稳定”专项行动以来,盐津县公安局主动谋划、重拳出击,严打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2月22日,盐津县公安局辗转昭阳区、彝良县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破获盗窃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8起(其中,县内盗窃2起、协破县外盗窃7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9起),为群众追回赃款赃物10万余元。
2023年2月20日,盐津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接到兴隆乡竹纤维厂谢某报警称:我在巡查中发现厂里的铜芯电缆线被盗,价值10万余元,请处理。为尽快破案挽回群众经济损失,侦查人员连夜奋战,通过大量分析研判和走访调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杜某等人,并于22日先后抓获杜某等5人团伙。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杜某等人供述,2023年2月19日至20日流窜至兴隆乡竹纤维厂,分两次盗窃该厂铜芯电缆线80余米。同时,杜某等人供述自2022年10月至今,先后多次潜入某县一封闭煤矿,盗窃铜芯电缆的犯罪事实。至此,该案48小时全部告破。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彰显公安机关打击成效,震慑犯罪。盐津县公安局主动作为,积极为企业追回赃款赃物价值10万余元。下步,将对追回的赃款赃物及时发还给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