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开机动车还是电动车,在路上就要遵守交通法规。然而生活中我们总是会遇到一些忽视交通法律法规的人。就比如下面的这位男子王某驾驶证长期未审验被注销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被查获,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愤怒地将车子踹倒,还喊话交警:“车,我不要了!”
2023年3月1日11时18分许,男子王某,驾驶一辆号牌为“云CV0**8”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县府街凤凰小学路段往龙行大道四方桥路段方向行驶,因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被绥江公安交警执勤民警拦下进行检查。
在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车牌号所登记的车辆信息、车辆照片与此车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随即民警再次核查王某信息,发现其机动车驾驶证因长期未审验早在11年前被注销,现属于无证驾驶。
当执勤民警告知王某他的违法行为时,他表示:“这个摩托车不是我的,是我借的车,驾驶证我也不晓得怎么会被注销呢?”见驾驶员情绪激动,执勤民警对他的疑问进行了耐心解释,王某最终听明白了,并理解了执勤民警的工作。
3月3日,绥江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2250元的行政处罚。
绥江公安交警安全提示: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