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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二次酒驾被查,交警: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

  发布于:2023-03-05    浏览:1069

    第一次酒驾“罚款”!第二次酒驾“拘”!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有一些驾驶员,一错再错,酒驾被处罚过还不吸取教训,再饮酒驾驶,最终被交警查处。

     

    2023年2月3日13时35分许,绥江公安交警在双-茶线15公里100米(小尖坡)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号牌为云C2M**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远处疾驰而来,民警立刻挥手示意摩托车停车接受检查,只见摩托车驾驶员面色微红,身上的酒气扑鼻而来,民警通过酒精测试棒对其进行快速酒精检测时,驾驶员李**还在说我没有喝酒。在将检测结果给李**看后,才又说就中午喝了一公两。最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做进一步调查时发现,李**于2019年2月15日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大队处罚。

     

    2月22日,绥江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李**后悔不已。

    绥江公安交警安全提示:

    “二次酒驾”没有时间间隔标准,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都属“二次酒驾”,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对生命负责,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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