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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案下乡促调解 化解纠纷重时效

  发布于:2023-02-22  来源: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  浏览:468

            为切实提升司法效率,真正发挥诉前调解便民、利民作用,盐津县人民法院普洱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了两起金融纠纷案件。

            考虑到案件金额不大,且涉及产业贷款,承办法官驱车来到当事人家中进行现场调解,并结合案情开展普法教育。法官采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方式,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两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下一步,盐津法院将进一步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法治盐津贡献法院力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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