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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回法庭进社区 危险驾驶敲警钟

  发布于:2023-02-16    浏览:517

    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警醒广大群众杜绝酒后驾驶。2023年2月16日上午,绥江县人民法院在中城镇福兴社区巡回审判,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旁听案件审理。

     

    该起案件被告人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民警现场查获。经绥江法院合议庭组织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辩解后,法庭当庭宣判,认定李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李某某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后,法官以案释法,结合案情进行现场普法,详细讲述了酒驾、醉驾的危害以及法律后果,并提醒旁听人员,无论何时都不要触碰酒驾、醉驾高压线,更不能对酒后驾驶行为抱有侥幸心理,拿自己、他人的生命及家人的幸福做赌注,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广大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最后,绥江法院干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当地群众发放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各类宣传材料。

     

    下一步,绥江法院将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到案发地开展巡回法庭活动,用鲜活的案例帮助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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