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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巡回庭审进社区 以案释法零距离

  发布于:2023-02-16    浏览:504

    2月16日上午,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公检法司部门到福兴社区开展巡回庭审,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社区干部、部分居民现场旁听案件审理。

     

    据悉,该起案件被告人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5.25mg/100ml。经庭审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辩解后,法庭当庭宣判,认定李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李某某当庭认罪认罚。

     

    活动结合案情进行现场普法,详细讲述了酒驾、醉驾的危害以及法律后果,提醒公众,无论何时都不要触碰酒驾、醉驾高压线,更不能对酒后驾驶行为抱有侥幸心理,拿自己、他人的生命及家人的幸福做赌注,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庭审后,普法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当地群众发放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各类宣传材料。公安交警给大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下一步,巡回法庭还将到各案发地开展巡回庭审活动,用鲜活的案例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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