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敲响坚守法律红线的警钟,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2023年1月17日,盐井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暨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邀请盐津县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宋强副局长和挂钩联系盐井司法所左明副局长参加这次警示教育学习会。
活动中,宋强副局长向矫正对象阐明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各项管理规定,训诫、警告以及收监的条件,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允许外出;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牢记自己的身份,有一颗感恩的心,珍惜高强外的自由,对法律的敬畏,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侥幸心理,扼杀违法违规行为于萌芽之中。
盐井司法所所长再一次强调了纪律,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自觉做好春节期间自我约束管理,并提出了三点要求。1.严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每周按时在矫通定位打卡;2.牢记身份意识,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谨慎应酬饮酒、不酒后驾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注意言行举止;3.严格通讯畅通,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不得关机、人机分离。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须在脑中绷紧一根弦,在涉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问题上保持警惕感,牢记自己的身份,防止因思想松懈、麻痹大意而犯了不该犯的错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后果。进一步警醒了他们的服刑意识,强化了纪律意识,促使他们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