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将办理的11件司法救助案件共计10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司法救助
在发放仪式上,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大银一一询问救助对象近期的生活情况,讲述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意义,鼓励救助对象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争取早日走出生活困境。
救助对象代表表示,非常感谢盐津县人民检察院的关心,让他们在寒冷冬季感受到检察的温暖。
支持起诉
近年来,盐津县人民检察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救助与关爱同行,积极把检察温度传递给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