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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县人民检察院迎来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发布于:2022-12-09    浏览:5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12月8日,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第六检查考核组组长林瑞峰一行深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并召开会议。

     

    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燕主持,考核组组长林瑞峰,考核组成员肖玉兰、李洋,驻院纪检监察组李文利同志出席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林瑞峰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作动员讲话: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是县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自查和接受检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围绕《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端正态度,突出重点,自觉接受考核。切实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正视问题,查缺补漏。以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契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针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在加强和改进工作上狠下功夫。

     

    罗燕围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向考核组作了汇报,并进行述责述廉,其余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责述廉。全院干警客观公正地填写了“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测评表”。

    会后,检查考核组还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该院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既是一种有力的监督方式,也是一条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提高的有效途径。在下一步工作中,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把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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