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儿童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造成涉及儿童的交通事故,悲剧的案例不在少数。所以家长在带孩子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们,不要在马路上嬉戏玩耍,否则容易出现危险。
【事故情况】
2022年10月22日19时35许,驾驶人屈某某驾驶号牌为云CRU**5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绥江县新滩镇桃源路26栋路段时与行人陈某某(女,10岁)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小女孩无生命危险。
【事故原因及责任划分】
驾驶人屈某某驾驶云CR**3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夜间行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未确保安全后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小女孩陈某某在行车道内停留、嬉闹玩耍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公安机关依法认定屈某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某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该案已处理完毕。
绥江公安交警提醒您:
马路不是“游乐场”,家长一定要多提醒教育孩子,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夜间行驶,要注意观察路面动态,集中精力,控制车速,谨慎驾驶,确保夜间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