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警及时出警 帮群众追回“被盗”现金

  发布于:2022-10-11    浏览:1091

           近日,盐津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为群众追回被盗财物,为受害人挽回13000余元经济损失。

           兴隆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邓某某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13000余元现金被盗了,请求查处。”接警后,兴隆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警通过多方调查,联合县局刑侦大队于9月26日将涉嫌盗窃嫌疑人唐某某、蔡某某查获。随后将被盗的13000余元现金如数追回退还邓某某。邓某某接到民警追回的现金时,愁容变笑容,对民警用心用情帮助群众办实事的行为感激不尽,同时赢得辖区群众的一致赞扬。

           目前,唐某某、蔡某某已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民警提醒:家中不宜放置大量现金,请妥善保管贵重财物,切勿麻痹大意,发现财物被盗,及时报警。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