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儿童也是乘客,超员也属违法

  发布于:2022-10-10    浏览:1206

    驾驶人因超员载人被查,面对交警的询问很多驾驶人认为“小孩子个头小、体重轻,多一个两个不能算超员吧”;“没事儿,小孩子不占地方”;“就多一个人,问题不大吧”,“一小段路,挤一挤没事的”。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案例一】

    2022年10月7日13时3分许,王*霞驾驶云C***68号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6人),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绥江公安交警当场查获。

    绥江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霞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10月7日10时39分许,李*蓉驾驶川A***35号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7人),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绥江公安交警当场查获。

    绥江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蓉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上述两个案例驾驶员首先都错误的认为“只是多了一两个小孩,不算超员”。然后就是过分相信车况,以为空间够大,车里多坐几个人没什么,不会对安全性有啥影响且高估自己水平,觉得自己驾驶技术过硬,不会出问题。殊不知,客车超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绥江公安交警安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切不可以孩子小为借口超员行驶,务必谨记:儿童也是乘客,超员也属违法。希望广大驾驶人和家长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