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
是安全路上最大的“敌人”
哪怕只有一种违法行为
驾驶风险都会成倍增加
如果遇到
有人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你会是种什么样的心情?
这...这也能上路?
近日
绥江公安交警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2022年9月26日,绥江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绥江县第一中门口路段处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8时58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云CBW**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后发现,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上路行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在对该车驾驶员邓某开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民警还意外地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针对邓某开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重点讲解了无证驾驶和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危害及后果。经过交警语重心长的劝告,驾驶人邓某开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
2022年9月29日,绥江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邓某开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00元、强制收缴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绥江公安交警安全提示: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否则将受到法律惩处,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要承担高额赔偿。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