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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培育学法带头人 争做用法示范户 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于:2022-07-26    浏览:2043

           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以及人民调解员在开展学法用法、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盐津县法治乡村建设。7月21日,盐津县司法局结合“政法挂千村 乡村振兴法治行”在落雁乡桦稿坪安置点对全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培训会。

           培训会上,盐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易作了动员讲话,讲解了开展“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的积极性,提升法律意识,自觉守法普法,争做学法先锋,争当“法律明白人”,主动向左邻右舍、亲戚朋友讲法普法,宣传与他们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带动大家一起学法。要求各村学法骨干要当好义务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法律服务联络员,成为“村两委班子”的普法参谋助手,为助推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你家娃娃在玩游戏时,充值了不少钱,钱能追回吗”“学生被行为不端的老师性骚扰,你想举报却怕被报复,该怎么办”“楼上的东西落下来砸伤了你,该怎么办”,云南省盐津县原上草律师事务所胡桉菱律师向群众提问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并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给她们讲解了遇到这些问题,该如何处理,并从婚姻家庭领域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债务、邻里纠纷等生活中具体案列入手,讲解了应该怎样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胡律师还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阐述如何学法用法,如何学会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落雁派出所民警刘维围绕《道路交通法》《云南省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

           胡律师和刘警官用接地气的案列、深入浅出地讲法、深刻准确地解读,引导在场人员更加了解法律,及权益受损时的维权途径和方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现场的普法气氛越来越浓厚,吸引了广场周围玩耍的其他群众参与到此次学法培训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参加的群众觉得学法对解决生活中的事情有很大帮助,纷纷表示,在以往生活中要做一名“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讲座结束后,工作人员向群众免费发放了《民法典》《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云南省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发放了县司法局定制印有《民法典》宣传内容的扇子等宣传物品200余份;同时设立了法律咨询台,云南省盐津县原上草律师所律师向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人次。此次普法培训共有落雁乡五村两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人民调解员代表80余人,桦槁坪社区群众300余人参加。

           据悉,全县99各村(社区)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87人,年底将达到297人,平均每个村(社区)3名。下步工作中,盐津县司法局将继续践行“为民办实事”宗旨,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法治专题讲座、法治培训等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发示范户”培训工作,让“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发示范户”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助推法治乡村建设,为盐津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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