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正式实施,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长期稳定、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于5月25日,县委政法委在理论中心组第十次学习会上政法委副书记李春伟领学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
会上,李春伟副书记从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掌握《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三个方面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和解读。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最后要求,一是要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制定出台的实施细则,按照省、市、县扫黑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及时修订完善线索核查、案件办理、财产处置、“打伞破网”等制度机制,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要及时组织政法干警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和“两高两部”出台的涉黑涉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信息网络等新型犯罪方面的始发办案指导意见进行学习培训,深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办案指导,确保学深学透、融汇贯通,进一步提升对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的侦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