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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溯源治理|绥江县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力安全生产监管在行动

  发布于:2022-05-19  来源:绥江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925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18日,绥江县安全生产监管暨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在绥江县人民检察召开。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邓永才;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华银;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海生及发改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马华银向参会单位送达“八号建议检察建议书”,并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深入传达了省、市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相关要求。

    张海生围绕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效、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以及今后如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作汇报,并就如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作表态发言:一是充分认识“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性。二是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跟踪盯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详细通报了近年来涉安全生产刑事案件情况,并结合具体案例全面介绍了涉及生产安全领域的主要罪名、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监管职责不清,执法力度不深,安全生产宣传不够等方面进一步剖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与会成员单位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和监管领域的整体情况、工作薄弱环节、存在的监管困难和有效监管举措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就认真研究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充分履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合力,共筑安全生产防线进行深入交流,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马华银代表绥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应急管理局签订《关于加强生产安全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

    邓永才在会上就下步工作中如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助力安全生产和抓实“八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提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

    各安委会联席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八号检察建议”以及最高检《通知》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共同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坚决筑牢安全生产“警戒线”。

    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进溯源治理

    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大局,切实履行好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引领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现以监督办案促进诉源治理。

    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检察机关要注重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争取县委、政府关心支持,共同研判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探索与行政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切实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优势互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强化宣传教育,拧紧企业发展安全阀

    各安委会联席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广泛宣传提升“八号检察建议”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要紧盯重点行业,切实加大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合力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细落实。

    会后,各参会单位到鑫业矿业矿山、双河水泥厂石门子矿山、和众青石厂矿山实地调研了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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