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津县公安局查获四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合计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244株。
庙坝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某在庙坝镇麻柳村村子社自家楼房的楼顶种植了9株罂粟;夏某某在庙坝镇麻柳村村子社自家楼房的楼顶种植了66株罂粟;唐某某在庙坝镇茨竹村石阁闹社自己老家房子旁边的地里种植了91株罂粟。
牛寨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牛寨乡万和村老街子社自家菜地里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78颗。
民警当场将以上毒品原植物罂粟244株进行了铲除。
目前,庙坝派出所、牛寨派出所已依法对李某某、夏某某、唐某某、王某某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属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轻则被处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重则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警方提醒各位公民远离毒品,自觉抵制违法犯罪,做遵规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