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津县公安局抓获四川籍犯罪嫌疑人1名,破获诈骗案件1起,案值30万元。
2019年11月25日,盐津县公安局接到绥江县籍李某某报警,称其被四川宜宾的刘某明和刘某华以在盐津水田坝做工程的名义骗取了30万元。经侦查发现,201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华听闻盐津水田新区修建新县城,便电话联系刘某明进行商量,以冒充某某集团八公司管理人员身份在水田虚构工程项目进行诈骗,之后二人窜至盐津县水田坝境内观察情况后,决定编造水田太阳堡土方工程,由刘某明引诱李某某等人到水田投资,刘某华再以办理砍伐证、项目经理证、施工证等为由,在骗取李某某等人30万元人民币后潜逃。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明被抓获归案,现在监狱服刑。2022年4月18日,侦查民警在四川省峨眉山市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华抓获。至此,李某某等人被诈骗案件全案告破。
目前,刘少华已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