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津县公安局滩头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案件,依法处理违法人员1人。
2022年4月17日,滩头派出所民警在下乡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时,发现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某社罗某某家房屋旁边地里种有毒品原植物罂粟,并已挂果。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系罗某某种植。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民警对该毒品原植物罂粟当场予以铲除,现场清点共计121株。经询问,罗某某如实陈述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违法事实。
目前,盐津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罗某某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属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轻则被处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重则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警方提醒各位公民远离毒品,自觉抵制违法犯罪,做遵规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