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甸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80多岁老人欧某的赡养纠纷申请后,立即指派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李飞鸿和云南砚池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薇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刘某和欧某诉七个子女赡养纠纷案中,鉴于刘某和欧某年老体弱,且欧某还在住院治疗的特殊情况,为了不影响欧某的身体健康和治疗流程,法院将法庭开到了老人欧某病房,鲁甸县龙头山翠屏村卫生院六号病房。在4月1日开庭当天,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冒着绵绵阴雨和寒冷天气,按时参加了庭审,并对被告进行了情理和法理的说服教育,做通被告和当事人思想,成功达成了赡养调解协议,纠纷在和谐气氛中得到解决,亲情在法理和情理中得到挽回。
庭审结束后,鲁甸司法局普法志愿者向在场的旁听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相关宣传资料,真正收到了开庭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让群众从具体案件中真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