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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作风大提升和营商环境大提升两个专项行动学习讨论会

作者:周璞  发布于:2022-03-17  来源:镇雄县委政法委  浏览:250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干部作风及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3月11日,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干部作风大提升和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学习讨论会及征求意见座谈会。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劲松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文件精神和省委书记王宁对云南干部提出的六条要求;宣读了该院“双提升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通报学习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开展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是严明工作纪律,改善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主动融入“双提升专项行动”中去是讲政治、守规矩的重要体现,全体干警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双提升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确保“双提升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效率和能力要靠作风的转变和纪律的约束来提升,全体干警要按照高检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把“双提升专项行动”与推进作风革命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厘清作风是核心基础、效能是具体表现的关系,领导干部带头净化政治环境,带头遵守纪律,带头改变作风,运用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将提质增效作为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促工作的行动指南,把理论成果转化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实现作风大转变,精神大振奋,为高质量完成检察工作注入强劲动力。“双提升专项行动”也要与检察业务工作评价办法进行深度融合,检察干警要深刻理解检察业务质量管理形式,充分发挥业务工作评价“指挥棒”的作用,认真对照检察业务评价办法,狠抓业务能力提升,补齐自身业务短板,以持续发展的思维,主动适应新形势、落实新任务、干出新业绩。

    学习过后,全体干警围绕检察业务工作评价办法和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如何找短板、补弱项、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缩小差距、争创一流,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交流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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