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建和谐美丽鲁甸,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鲁甸县各乡镇(街道)根据《<昭通市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昭平安办〔2021〕1号)文件要求,以“五心”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排查评估工作,促进平安法治鲁甸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排查工作知民心。鲁甸县按照“评估对象、工作原则、范围标准、程序要求、包保化解、归档备案、风险退出”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排查。通过“定格、定岗、定人、定责、定序”的方式,对村(社区)实施精细化管理,对网格监督员、网格管理员、网格信息员建立长效机制,达到及时基础信息收集、实有人口协管、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发动群防群治,推动平安法治建设,切实做到排查工作知晓民心社意,促进辖区家庭安全稳定。
二是接待群众用真心。对待上访群众,重复信访群众,集体上访群众,做到面对面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心对心的沟通,直面矛盾“不回避、不推诿、不敷衍”,细心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焦点与分歧,努力搭建当事人重归于好的桥梁;对排查出有家庭风险的低中高风险家庭,及时制定了解决方案,对有风险的家庭耐心疏导,有效预防了极端案事件的发生,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要帮困群众暖民心。通过摸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了各村(社区)困难群众的家庭结构、生活状况、矛盾原因、急需何种帮助等具体情况,并分类完善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同时落实包保、化解、稳控措施,定期走访、实时关注、跟踪问效,实行常态化管理,实时更新,对符合风险退出户,及时研判评估,完善台账,对有困难的群众及时帮扶,因事施策,精准帮困。
四是解决问题有决心。怀着解决问题的决心,不推不拖,坚持广泛、虚心地听取各方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现有的法律、规定为准绳,一步一步地沟通、疏导、调解,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
五是调处矛盾显公心。严格实行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对落实稳定工作“定任务、定责任人、定时限、定协作配合、定上下联动”五定调处责任制,调解时始终坚持调解的公平、公正。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促成当事人的和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区、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
通过工作的开展,有效防范化解家庭安全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案事件发生,特别是命案发生,不断夯实平安法治鲁甸建设根基。截至目前,全县103个村社区(31个社区、72个村),共有145375户(三户一群20164户,其他家庭125211户),已排查145375户,其中无风险家庭107012户,低风险家庭3862户,中风险家庭786户,高风险家庭14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