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昭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备组理事监事会议召开,标志着昭通市见义勇为事业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会议听取了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昭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讨论稿)》,选举产生理事、监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审议通过《昭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草案)》。
会议指出,申请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是弘扬社会正气、推进平安昭通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全市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意义重大而深远。近年来,对标全国见义勇为工作提出的发挥思想、榜样、政策、法治、道德、舆论、社会、组织“八大力量”工作要求,昭通市委市政府把见义勇为作为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抓落实,攻坚克难,着力解决组织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难保障、资金运转难维系等现实问题,见义勇为事业不断纵深发展,见义勇为工作有序推进,截止2021年,为国家、省、市级推荐表彰见义勇为先进87件131名,被国家级表彰奖励3名,被省级表彰奖励49名,被市级表彰奖励79名。
会议强调,与会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见义勇为的积极性;要高标准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见义勇为事业纵深发展;要不断健全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和正能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市见义勇为促进会 文/陈升华 普德发 图/任席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