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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县司法局“五个四”工作法做好“四群”教育工作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2-06-11    浏览:1735

      盐津县司法局在开展“四群”教育工作中,以“五个四”工作法为载体,用心谋划,精心组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四个到位” 促落实。一是建立学习制度,思想认识到位。制定完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机关开展 “每周五学习”活动,认真学习省、市、县“四群”教育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提升做好“四群”工作的能力。二是建立工作机构,组织保障到位。及时成立 “四群”教育工作小组,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三是制定完善方案,动员部署到位。结合全县“四群”工作和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实际,完善 “四群”教育方案,局党组在三月初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四是落实“四群”工作考核机制,使“四群”工作常态化。
      “四项活动”强基础。一是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攻坚年活动,将普洱、中和、牛寨和豆沙等四个司法所纳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其他司法所按照标准认真做好内务管理,努力创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大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培训出高素质的调解干部队伍,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管理年活动,采取“二清查”、“二加强”、“四规范”的“二二四”工作方式清查法律服务执业资质,清查身份不符的执业人员,加强主任负责制,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受案行为,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诚信职业道德,规范监督检查;四是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履行好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四项工作”联民心。一是准确把握原则,规范程序,提升法律??窆ぷ髦柿浚欢?亲ズ?ldquo;六五”普法和法治县创建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规划,实施送法下乡。年初以来,全县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15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9000份。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建立法治社区、法治宣传中心户等阵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2012年1月份以来,县司法局先后在省、市、县政法网和市、县党建网发布各类法制信息77篇。以多种形式深入农村、深入群众,组织实施送法下乡,进一步提高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让法律法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能依靠调解解决各类矛盾;三是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和挂钩扶贫工作。县司法局主动挂钩扶贫普洱镇灯草村,局长胡明华先后多次深入普洱镇灯草田村,与村党支部共谋发展大计,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司法局积极派出13名实职副科级干部,挂钩联系村(社区)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当好指导员、调解员、劝导员、宣传员、信息员,更好联系和服务群众,践行“四群”教育,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拓展法律援助思路,充分利用全县法律援助点,按照市司法局“一村一标牌”的要求,为全县78个村、16个社区、1个厂矿(云宏电石厂)统一制作了95块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悬挂于各村(社区)和厂矿的醒目位置,指引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正当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在每个村都聘请了一名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向当地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当地法律援助需求状况,协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增强法律援助的实效性。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总共受理案件64件,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4件(其中:诉讼类14件,非诉讼:50件)来电来访:157人次。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四项制度”促规范。一是推行村委会(社区)联系制度。组织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定期到村委会(社区)了解民情、解答咨询、调解纠纷等,提供便民法律服务。二是推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长效机制。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全县法制副校长定期不定期到各学校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最大限度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推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细化联系措施,局机关全体干警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推行深入推进重点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群众性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四个行动”解民忧。一是开展人民调解优先行动,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做到调解网络全覆盖。认真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网络。1—5月,全县受理调解矛盾纠纷 2531 件,调解成功2514件,成功率98%;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9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263人;宣讲法律40次,受教育10242人次,调解疑难案件36件,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矛盾纠纷3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件9人。真正起到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努力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建立以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台帐、零报告、情况通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矛盾纠纷管理评估机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做到每月必须排查、敏感时期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必须排查、普遍性问题必须排查;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实行主动调解,避免矛盾激化。三是开展调解工作评比考核行动,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早处理。以县、乡二级矛盾调处中心为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前移关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调解中注重调解协议的履行,注重调解中的回访,使各类矛盾得到妥善的处置。四是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切实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5月10日至8月10日,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核查纠正脱、漏管,控减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专项行动,5月份先后在全县10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座谈会。
      盐津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好 “四群”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实“四群”教育工作,开创盐津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蔡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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