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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家司法局“三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作者:刘玉贵  发布于:2014-04-25    浏览:15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巧家县司法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用实际行动将“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做到“三结合”。一是把“八项规定”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把十八大精神传达到所有党员干部,坚持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跨越。二是把“八项规定”与挂钩帮扶活动相结合。在到联系村开展帮扶活动中,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情,解决联系村党员干部和困难群众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增强帮扶效果。三是把“八项规定”与打造节约型机关相结合。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费用支出,对原来的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标准等进行降低,特别是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活动的管理,确保各项费用支出有大幅度的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务接待减少13人次,减少12.7%;交通公务用车维修、油耗等费用减少1.65万元,减少31.9%;公务活动、办公经费减少1.76万元,减少17.2%;召开各类会议减少5天、44人次,会议经费减少0.37万元;制发文件简报减少9个、23份、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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