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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彝良法院“三措施”抗旱保春耕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2-03-23    浏览:1376

      彝良县连续三年遭受百年不遇的旱灾,全县人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财产损失巨大,彝良法院积极响应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的号召,发动全院干警投入“抗旱保增收”行动中,以实际行动展现人民法官与群众心连心、共抗旱魔的信心与决心,体现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摸底调查寻方法
      彝良法院挂钩扶贫点南厂村灾情极为严重,虽紧靠彝良两大河流之一的白水江,但由于落差较大,距离较远,只能望水兴叹,受灾小组15个、450余户,人口达1700余人,严重影响村民的饮水及春耕工作,在法院党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积极支持下,驻村指导员与村两委一起商讨自救的方法,主要采取集中劳动力,就近寻找水源,靠人背马驮等自救方法渡过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并将在近期内详细做好饮水工程规划,以干警为主体,争取水利和社会的大力支持,帮助群众修建水窖、购买水管等措施共抗旱灾。
      巡回审案解纠纷
      由于旱灾严重,许多泉水断流或流量减少,村民只有另外寻找水源解决生产生活,导致村民之间纠纷不断,彝良法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涉及取水权等纠纷的案件,要求立案窗口部门收到此类案件后,要及时送达并与案件所在地乡村两级部门联系,做好稳控工作,并要求承办部门必须到纠纷所在地和取水点解决纠纷。2011年10月,角奎镇坪政村戈乐等三组村民因取水,发生互相毁坏对方水管、辱骂等行为,荞山法庭11月10日收到诉状, 立即向党组汇报,11日便赶赴位于角奎镇坪村戈乐组的取水点组织100余名村民进行调解,因涉及林权等权属问题,双方争议较大调解未达成协议,但水是村民生活的必须品,承办法官便在取水点相同位置埋上两根水管,暂时由双方共同饮用,双方都有取水的权利,双方都同意,在离开纠纷地后,承办法官及时与角奎镇党委政府联系,并告知实情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并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最后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之下,由政府出资修建水窖,购买水管,三组村民共用水源,村民息诉。通过此案例,其他法庭在收到此类案件后,便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皆得以圆满解决。
      身体力行保春耕
      能切实保障村民的权利是法官追求的最终目的,但能更好的化解纠纷,使案件的当事人共同受益更是我们法官在创新社会管理上的最高要求,彝良法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巡回审判服务群众这一平台,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眼光放在审判管辖范围,转变观念、更新方式以实际行动帮助?褐?ldquo;抗旱保增收”,为避免组织调解时浪费村民春耕时间,把调解工作做到了田间地头或收工之时,与当事人一起劳动时,便开始普法疏导工作,既帮助群众的春耕播种,又化解了群众心中的“结”,甚至叫上被告方,一起到原告的春耕现场,在帮助劳动的同时做调解工作,这种面对面、心贴心、同劳动的“帮忙”道歉方法,使原告的谅解被告的行为,化解了纠纷,增强了当事人之间团结抗旱魔的凝聚力,更加有力地促进春耕生产。
      彝良法院便民利民与民一道抗旱保春耕的方式,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但形势不容乐观,旱灾依然严峻,相信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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