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局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契机,以提高执法质量为核心,从执法责任落实、执法机制建设、执法教育培训、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典型引路、执法实战效果等六个方面入手,不断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纵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狠抓执法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一岗三责”制度。市局建立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抓“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执法质量”并重的“一岗三责”制度和领导干部执法档案,并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捆绑考核机制。建立局领导、局直部门领导分别与各县、区公安局和基层所队的对口督导、捆绑考核制度,同时将考评范围扩大到各县、区城关派出所,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三是加强责任倒查问责。市局制定了《执法问题倒查问责工作规定》,对存在的执法问题,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四条铁纪”和民警“训诫办法”问责。
狠抓执法制度建设
市局党委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先后健全完善了基层执法服务制度、旁听庭审制度、法制员制度、执法绩效考核奖励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30余项制度,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出台了法律文书使用管理、劳动教养审批工作规范、行政、刑事案件法律审核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执法规范性文件。编制《警务工作规范》和《民警执法执勤手册》,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防止违法办案问题的发生。
狠抓执法教育培训
一是强化执法理念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查找和整改公安民警在执法思想、执法理念、执法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民警的宗旨意识和法治理念。二是抓法律知识考试。市局实行法律知识“月考试、月通报”制度,同时,把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先行措施,积极营造领导带头、全警学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抓执法骨干培养。积极推行执法规范化师资培训班,邀请省、市法律专家前来授课,计划在年内培训执法骨干民警120余名。同时,分批、分警种对全市公安民警进行执法轮训。
狠抓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市局对纪检、法制、信访、督察等内部监督力量进行了整合,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会商、法制部门提前介入、遂行纠错作战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四级把关”,实行法制审核意见书抄报分管局领导制度。二是积极拓展外部监督。市局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公安执法工作,商请检察机关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刑事案件存在问题定期通报、案件审查情况随案通报、疑难案件集体会商等互动机制。三是开展网上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各基层执法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执法办案环节的全程监控。
狠抓执法典型引路
一是打造执法示范单位。市局积极打造基层执法示范单位,同时,开展“十大执法标兵”和“十大精品样板卷宗”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定期剖析典型案例。开办《执法质量评析专刊》,及时剖析常见执法问题和典型案例,纠正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强化日常考评。市局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卷宗随机抽查考评,及时通报和发布考评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狠抓执法实战效果
一是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市局通过开展法制业务技能竞赛,选拔组建全市法制业务人才库,并在每个基层所队确定1名法制员,广泛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形成法制业务服务实战、指导实战,办案实践引领法制、推动法制的良性格局。二是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法制部门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对疑难复杂案件与办案部门联合会诊,对重大治安案件同步审核,切实当好事前参谋,将事后纠错变为事前服务。三是着力破解易忽视问题。市局组织市、县区公安机关法制业务骨干,梳理出基层执法部门容易出错23个执法问题,并印发了《关于容易被忽视的执法问题规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