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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法院“四措施”贯彻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4-15    浏览:1217

      近日,绥江县人民法院党组就贯彻落实云南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敏作的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报告和省纪委全会、全国法院反腐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将董敏组长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报告和省纪委全会、全国法院反腐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纲印发到各庭室组织再次学习,深入贯彻,全面落实。三是要求党组一班人和庭室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增强反腐倡廉“一岗双责”的责任认识,按照董敏组长“七个进一步”的要求:即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作风建设状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全省法院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加强“五个严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六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证。全面推进我院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确保队伍廉洁,实现“零违纪”、“零处理”的目标。四是要求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缓刑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加强案件庭审过程的监督;加强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变卖、采取和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追加被执行人及中止、终结环节的监督;加强改判、发回案件的监督,加大案件审理差错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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