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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县检察院开展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专项警示教育整顿活动

作者:陈大银 刘龙  发布于:2013-10-24    浏览:1629

      10月18日,盐津县检察院召开学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专项警示教育整顿活动大会。学习了高检院《关于对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人违纪问题的通报》、《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省检察院《2013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受理及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并就学习和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提出了措施要求。

      一是学习提高,筑牢防线。通过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党支部会议或部门会议,学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文晓平等人违纪问题、《警示与镜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每位检察人员要写出学习心得,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切实净化检察人员“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切实筑牢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查找问题,认真整改。要按 “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具体内容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要求,每个检察人员对照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逐一列项,边整边改,切实解决执法办案工作中以及在八小时外社交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茄纤嗉吐桑?霾磺?汀C扛黾觳烊嗽蓖ü??昂妥ㄏ罹?窘逃??倩疃???徊皆銮苛?嘧月?ldquo;底线”意识,自觉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做到慎权、慎独、慎友,自觉做到在院内院外一个样,坚决防范和杜绝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对违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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