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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政法委:“四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李健  发布于:2016-04-05  来源:市委政法委  浏览:1702

      市委政法委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加强风险防控,狠抓“四个严格”落实,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书记与副书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副书记与分管科室签订责任书,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不敢、不能、不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规矩纪律。巩固群教活动、“三严三实”活动成果,通过政法委机关专题学习、干部大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教育政法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看齐意识“四种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不越纪律红线,不越雷池半步,使纪律成为 带电的高压线,以弛而不息、锲而不舍的精神抓作风,牢牢握紧政法“刀把子”,促进司法公正、公平正义。

      严格落实规定和制度。认真落实《党章》、《条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及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一项一项抓,一锤一锤敲,特别是“六个严禁”和“七个有之”等内容。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财经纪律、队伍管理制度,规范政法机关干部从严从实,坚持上班纪律检查,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政法系统干部队伍。

      严格常态精细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每周抽查检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树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及时纠正,推进内部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和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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