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转发了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严禁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专项教育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盐津县人民法院收到文件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该文件。
学习过程中,院党组要求:必须坚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严格执行《人民法院?ぷ魅嗽贝Ψ痔趵?返扔泄毓娑ǎ?忧课以憾游榻ㄉ瑁?釉赐飞现卫砗驮し栏?埽?险孀龊米ㄏ罱逃??俟ぷ鳌6跃懿痪勒?投シ缥ゼ偷模?⑾忠黄鸩榇σ黄穑?友洗又卮?恚??还孟i?/span>
通过学习,全院干警全面掌握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廉洁从警的意识,增强了纪律观念,全面提升了法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