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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彝良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专题集中学习

  发布于:2014-03-17    浏览:1637

      2014年3月14日,按照《彝良县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实施办法》和《彝良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学习计划》的安排,我局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专题集中学习。此次专题集中学习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洪武主持,全体参学人员以及局机关其余干部职工共计26人参加。

      首先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永生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局长在领学的过程中,结合自身的思想认识及工作经验与全体参学人员一起探讨了如何结合司法局职能职责做好群众工作的相关问题。一是对目前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问题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强调了我们司法行政工作者在做群众工作中要讲究职业道德,特别是面对利益问题、情感问题时要时刻保持一种平衡、冷静的心态,做到公平公正。二是结合司法行政业务谈了司法行政工作者对自身角色的定位、在纠纷调解中利用适用法律进行论证分析及调解技巧与调解能力等方面的具体做法,详细讲述了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对纠纷事件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调解时讲究一种背靠背的调解方法,要用公理性的东西来说服当事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三是进一步强调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活动的相关纪律要求,要求全体参学人员应尽量把业务工作提前安排好,按时参加学习,确有特殊情况的严格请销假制度,必须向局群教办完善相关手续,每次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严格学习纪律;班子成员每个月至少到1—2个基层司法所进行调研,各业务指导部门也要多到基层司法所进行业务指导,深入乡(镇)、村(社区)走访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对于要求完成的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及读书笔记,一定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接着,由参学人员轮流领学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讲话》、《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两本书中的相关章节和内容。

      一天的专题集中学习在全体参学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有序进行、圆满完成,尤其是局长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作实际的经验之谈让全体参学人员受益匪浅,为我局今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将起到应有的重要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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