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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甸检察院积极组织学习《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作者:张海燕  发布于:2014-02-12    浏览:1808

      近日,《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为更好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使预防效果最大化,鲁甸县检察院及时组织预防部门进行认真学习,并就如何学习贯彻该《条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到实施该《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要认真组织干警对该《条例》进行全文学习,准确把握领会《条例》的精神和内容;三要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好该《条例》,依法开展好预防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都了解该《条例》,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环境,形成综合的预防合力,全面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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