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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市委政法委:狠抓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

作者:李健  发布于:2016-06-20  来源:市综治办   浏览:1814

      近日,中共昭通市委印发《昭通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及时组织学习贯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开展集中学习。委机关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学习《昭通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原文传达“五自觉五不准六监督”,要求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管理办法的内容实质、入脑入心、学深悟透,坚持好八小时内,管好八小时外生活、纪律、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戴上纪律“紧箍咒”,“不敢、不能、不会”成为常态,着力围绕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目标,打造过硬队伍,为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委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内设科室、合署办公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实行委机关党员干部承诺制,严格落实“五自觉五不准六监督”,一级抓一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充分认识做好八小时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是落实“两学一做”的重要环节和拓展延伸,也是保持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形式,形成党员干部组织管理、自我管理的有机结合,以铁的纪律从严从实管理干部。

      开展自查自纠。以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具体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自身八小时外的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类梳理,坚持问题导向,规范生活,慎独慎微交友,净化生活圈、朋友圈,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踏实干事、敢于担当,以务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全力投入到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进程中来。

      严格纪律要求。坚持预防在前、惩治在后,委机关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对违反《昭通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纳入年终考核、干部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情节较轻将给予警示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为严重将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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