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昭通市委政法委四大措施强力推进政法队伍作风建设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2-07-03    浏览:2029

      随着云南省桥头堡建设的不断深入,国家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力度的不断加大,昭通市迎来了跨越发展的黄金期。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三大水电站建设如火如荼,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全面提速,昭待、昭麻高速路和小海子水库等一大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工程相继开工。在这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进程中,仅三座水电站建设, 移民数量就达16万,征地、拆迁、移民等工作引发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矛盾纠纷对全市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考验,也对作为维稳稳定和谐的主力军和人民群众的服务队的政法队伍提出了新要求。昭通市委政法委及时把握形势,转变观念,采取“垂范执纪、标兵执纪、阳光执纪、责任执纪”四大举措,进一步严明纪律、整肃警风,提高执纪守纪能力,积极实践“争先恐后、崇尚实干、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的昭通作风,树立良好干部队伍形象,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昭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目标执纪。市委政法委建立了政法队伍“机关零事故、干警零违规、零违纪”的“三零目标”责任体系,对政法队伍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负责,班子成员对挂钩联系的部门负责的方式,层层明确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工作中,市委政法委始终把重心放在预防工作上,组织全市政法部门通过“创先争优”“四群教育”等专题活动,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和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有力保证了队伍的忠诚性和纯洁性,从思想上筑牢不违规不违纪的第一道防线。对政法各部门各阶段、年度“三零目标”落实情况实行目标责任制,除对总体工作做到年前有计划、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外,在每季度初召开全市政法队伍季度形势分析会,及时分析存在问题,整改存在的隐患,纠正苗头性、趋向性的错误,对各部门阶段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督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问责,确保“三零目标”落实到位。
      ——垂范执纪。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纪责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对发生违纪、违规案(事)件,实行领导干部垂范执纪、双责问责。特别在班子建设中,狠抓领导干部垂范执纪落实。一是抓思想教育。通过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觉悟,树立领导干部的榜样意识,在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责。二是抓考核考评。市委政法委对市直政法各部门和各县区政法委的考核考评中,明确了领导干部垂范执纪的相关要求和分值,凡出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对队伍建设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出现干部违法违纪的,严格追究分管领导相关责任。通过考核有效保证领导干部垂范执纪落实到位。三是抓行为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各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外出2天以上的,向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报告。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时,严格执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严禁发生政令不畅、有令不行造成工作失误。严格遵守各项会务纪律,对市委政法委通知召开各类会议,杜绝顶会、无故缺会、迟到、早退等情形发生。
      ——阳光执纪。建立完善执纪监督体系,不断加大政法干警执法执纪的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扩大范围、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了全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巡视机制,组建了由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法委机关、人大、政协和政法部门为成员的执法监督巡视组,明确了由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牵头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巡视,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通过巡视督查,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满意度以及对政法机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个案及政法队伍建设中的倾向性问题。 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将纪律作风建设进行公开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借助网络、即时通讯、广播、电视、微博等新兴媒体对执法执纪实施舆论监督。通过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及时掌握全市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和上级工作部署的情况;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执法状况和对政法领导班子、政法队伍的基本反映;及时收集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时解决政法部门落实执法责任、案件评查以及错案查究情况、政法部门执法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无守纪。严格执纪守纪,认真执行遵守各项禁令、纪律、规定,确定了政法队伍“令行禁止,不违令;遵章守纪,不违纪;行为规范,不违规”的“三无”执纪目标,将重心落实到基层,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完善队伍学习机制,组织干部队伍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政法干部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进一步树立服从命令、遵纪守法意识,确保政法队伍忠诚可靠。建立完善队伍预防教育机制,每季度公布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情况,以典型事例教育队伍,警示干警,使干部队伍充分认识到违规违纪必将给个人和组织带来重大损失,不断强化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干警“三无守纪”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先创优、奖励晋级及公务员年终评定的重要依据。
      通过“垂范执纪、标兵执纪、阳光执纪、责任执纪”四大措施的落实,有力加强了我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有效提高政法队伍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建设一支政法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作出纪律保障,推动建设平安昭通、和谐昭通、法治昭通不断向前发展。(常国州)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