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建功标兵”由法院民主推荐,并征求当地妇联的意见,最后由党组决定。“和谐家庭”由全院干警民主推荐,党组决定。每年在全院女干警中评选“巾帼建功标兵”2名;在全院干警家庭中评选“和谐家庭”2个。对评选出来的“巾帼建功标兵”、“和谐家庭”由法院和妇联联合表彰。
活动中,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集中展现新时期法院干警创建“和谐家庭”的精神风貌和女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时代风采。
通过开展争创活动,引导全院干警坚持司法为民、恪尽职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奋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全职业道德素质,立足本职做奉献。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