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中,水富县委政法委把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契合点,要求每位机关干部在工作中当好“五员”,将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当好“通讯员”。及时了解民众诉求、心声,把基层情况及时传递到政法委班子,“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把握时效性,利于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是当好“治安员”。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通过机制建设和健全安防措施,将治安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着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是当好“宣传员”。深入村、户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县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等,增强群众懂法、守法的意识并让群众了解、支持工作的开展,达到“说服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是当好“调解员”。把群众因生产生活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合法、合理途径予以化解,避免矛盾升级,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是当好“办事员”。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感知群众的困难和愿望,竭尽所能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把党的温暖、政法机关的热情服务送到千家万户。